关于同意成立淄博职业学院
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批复
鲁语办字〔2004〕16号
淄博职业学院:
你院《关于建立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请示》(淄职院政字〔2004〕101号)收悉。经研究,同意成立“淄博职业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”。请及时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登记,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,组织开展你院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,并及时向我办报告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有关情况。
二○○四年六月十六日